投资者转户要跑断腿、受尽气的情况将成为历史。
6月23日(周一),上交所发布的指定交易业务指南将正式实施。新规明确,对于投资者的撤销指定交易(从一家指定交易的券商解绑,方便换另一家新的指定交易券商)申请,券商要在当日办结,不得故意拖延或拒绝。
券商人士向记者表示,此举影响很大。有的券商为了留住客户,对投资者的转户申请故意设置障碍,投资者转户难。新规要求当日办结,且要给予线上方式办理,一些服务不佳的券商或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。券商之间的客户争抢或将更加激烈。
要求当日办结
今年5月23日,上交所发布了《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南第11号——指定交易业务》,自2025年6月23日起施行。据悉,此举是为提高指定交易业务办理的规范性和便利性。通俗而言,指定交易,就是要求投资者指定一家券商营业部来买卖上交所的证券。深交所没有这项制度。一名投资者最多只能开3个沪A证券账户、3个深A证券账户。如果想在第4家券商用到沪A证券账户,就要撤销原先在某家券商的指定交易,然后顺利获得新的券商办理指定交易。指定交易可以理解为与某家券商绑定关系,而撤指定交易则是解除与该券商的关系。
本次上交所的新规,最受关注之处,就是明确了券商办理撤销指定交易业务的相关要求。新规称,券商为投资者办理撤销指定交易业务,应当遵守以下要求:
一是要求当日办结。除投资者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情况外,应当在投资者提出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,在非交易日或交易日盘后提出申请的,顺延至下一交易日办理。
二是不得拖延或拒绝。除投资者未履行交易交收义务等情况,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办理投资者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。
三是要给予线上办理。给予线上及现场两种撤销指定交易业务办理途径,供自然人投资者选择。
四是不得要求投资者至特定营业部办理,投资者因履行特定交易交收义务所需的除外。
当然,新规也明确了券商不得为投资者申报撤销指定交易的情形,包括:撤销当日有交易行为的;撤销当日有申报的;新股申购未到期的;因回购或其他事项未了结的;相关组织未允许撤销的。
券商压力增大
上交所对于撤销指定交易所提出的4项要求,非常精准,很好解决了此前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过程中所遇到的主要问题。
有券商营业部人士向记者表示,此前投资者在撤销指定交易时,券商为了留住客户,往往会故意设置一些门槛障碍。比如,要求投资者临柜办理,去指定营业部办理,需要签字审批流程,故意找借口拖延等。作为从业者肯定不希望客户流失,投资者想要转户往往比较困难。
券商中国记者注意到,在上交所2015年发布的《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交易实施细则(2015年修订)》中,对于撤销指定交易的规定是:办理指定交易变更手续时,投资者须向其原指定券商提出撤销指定交易的申请,并由原券商完成向上交所交易系统撤销指定交易的指令申报。申报一经确认,其撤销即刻生效。没有明确规定一些禁止行为。
业内人士认为,新规利好投资者,能够很好提升股民转户的效率,节省时间,破除“转户难”问题。此外,投资者还能降低因券商服务差被迫滞留的成本,比如高佣金、低效服务等。股民选择的自主性大大提升,哪家服务好就选哪家。
不过,对于券商而言则压力陡增。券商不能再企图故意设置障碍而强行留住客户,需要真正地提升服务质量,用服务来留住客户,比如优化交易系统、给予投顾服务等。另外,券商还需要升级系统,以支持线上撤指定功能。部分服务不佳的中小券商可能面临客户流失的风险。
部分券商已行动
规则生效日期临近,部分券商已经开始着手落实新规。
6月19日,西南证券在官网发布了《关于新版<指定交易协议>发布的通知》。通知称,因上交所更新《指定交易协议》,公司同步更新了第八条:投资者根据需要可申请撤销在券商处的指定交易,券商应在投资者申请的当日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。
6月20日,财通证券修订发布了《指定交易协议书》,其中也明确指出:投资者选择指定交易后,有权根据需要撤销在券商处的指定交易,券商应在投资者申请当日的交易时间内为其办理撤销指定交易申报,并经上交所确认后即生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