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营口特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等两家单位交割库资格的公告 发布日期: 2025-05-30 〔2025〕62号 根据《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库管理办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研究决定: 一、取消营口特茂石油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营口特茂)石油沥青期货交割仓库的资格; 二、取消江苏恒泰沥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江苏恒泰)石油沥青期货交割仓库的资格; 三、自公告之日起,营口特茂及江苏恒泰不再召开我所交割库的各项业务。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,切实实行各项工作,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。 特此公告。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25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