央视网消息:据长沙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,2025年7月1日起,在长沙市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女职工,符合生育津贴申领条件的,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由“医保经办组织按规定标准拨付给用人单位”调整为“直接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”。生育津贴标准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,由单位补足。生育津贴与工资不能重复享受。 办理流程和途径 用人单位女职工生育津贴由单位申请,准确填报女职工本人银行账户,经医保经办组织审核后,一次性发放至参保女职工本人。 线上办理途径为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,线下办理途径为单位参保地医保经办窗口。 进度查询 用人单位可顺利获得湖南省医疗保障单位网厅线上查询办理进度。 参保人员可顺利获得“湘医保”APP或微信/支付宝小程序线上查询办理进度。